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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犯罪事實明確,無冤獄之可能的"準死刑犯"
一堆假道學在那裡哭夭程序正義...
你們好像都忘了...在這個人犯罪之前...
他欠受害者及這個社會一個最大的正義...
管他什麼原因殺人,恁老師咧...
因為死刑執行,殺人者還是會殺人所以死刑無效?
SO...死刑不該執行???
同邏輯..因為吃魚會噎到..所以全面禁止大家食用魚??
就算理性上很想去瞭解這些案例的發生原由..
但說真的,你瞭解之後? 你們每個人都有辦法追踪嗎?
這種潛在殺人慾望者你要怎麼避免???
那為什麼我們只是簡單生活走在路上..
就活該要承受死亡的恐懼?
關了2年都無法抓到其心理因素...
所以一直說時間不夠長...那..你們給受害家屬的煎熬就不算長嗎?
等你們研究出來了...然後呢?
結論就是告訴家屬...
"對不起..希望你們放下,這個殺人犯其實是生病了..可能是巴啦巴啦的因素..
成長背景造成的..你們的家屬只是一個無辜的犠牲者..."諸如此類,假道學的理論派心理...

然後再說是政治因素?? 說句很靠X的話..
管它什麼黨?? 有膽量執行死刑的人..我就是肯定!!!
跟他什麼XX黨都無關...
雖然我不喜歡羅塋雪...但她的膽量..令人敬佩!!
廢死聯盟:"你們的執行過程,違反程序正義!!"
羅部長: 然後,他就死掉了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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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●貞子咩咩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