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市花園街夜市陳姓攤商嫌流浪貓擾亂攤位整潔,氣得將五隻幼貓擲摔於地,2隻幼貓死亡、1隻幼貓重傷,因他事後坦承犯行,新竹地法將他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刑3月,緩刑2年。

法官判決他可易科罰金,並要提供40小時的社會勞動服務。新竹地檢署主任觀護人黃金島指出,考慮讓陳到竹市動物園服務,體會珍惜生命的真諦。

新竹市動物保護協會總幹事黃小姐認為,「判刑太輕,不能接受!」她指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虐待3隻幼貓致死,被判刑1年6個月,鄭姓攤商卻僅判3月,與社會期待不符,在動保法剛起步的階段,希望司法界能逐步累積共識,讓所有民眾能理解「每個生命都值得珍惜。」

51歲陳姓男子表示,「實在是忍無可忍,才會犯案!」夜市環境髒亂,常有流浪貓狗聚集,多次向新竹市政府陳情都未獲正面回應。去年3月底,他掀開攤位塑膠帆布準備營業,卻看到一隻母貓帶著5隻幼貓,蜷曲在攤位內乾淨的餐具上休憩,隱忍多時的情緒終於爆發。

目擊者指出,陳男徒手將5隻小貓用力朝外摔擲在地,又手持紅色塑膠椅不斷擊打並丟擲母貓下顎,其中2隻幼貓口鼻出血、腹側破裂、腸子外露當場死亡。陳男不就此罷手,竟將5隻幼貓均捆綁入垃圾袋並棄置在夜市垃圾桶內。

其他攤商趁機偷藏其中2隻幼貓,並轉通知竹市動保協會並報警。法官認為,鄭姓男子沒有前科,因氣流浪貓狗破壞攤位整潔,一時失慮犯案,但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,故予以緩刑。

動保協會指出,倖存的3隻幼貓事後都已全數送養,母貓則出現對男性懼怕後遺症,現由志工暫為照料,期盼有善心人士能收養母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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