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休學生李念龍,被控連續虐貓致死,一審被判1年半。愛貓人士今天認為,罪有應得,有人更認為判太輕了,難以讓虐貓人心生警惕。

李念龍虐貓案判例經媒體報導,引起愛貓人士議論紛紛,中華民國彩虹貓關懷流浪貓協會志工「魔魔」說,李念龍念到台大博士班,竟還做出這種事,不知書是念到那裡去,不知他腦子是在想什麼,被判刑是罪有應得。

她認為,法院對虐貓人判刑制裁,刑期輕重見仁見智,判刑只能治標,虐貓人若不因此心生警惕,恐會心生報復,作出更殘忍的事;各級學校應加強生命教育,尊重動物的生命權,才是遏止虐貓案件再度發生的治本之道。

彩虹貓關懷流浪貓協會成立2年來,透過網路及流浪貓認養會活動,每月平均為30隻流浪貓找到新家。

寵物哲學自助SPA生活館總經理游盛鋐與彩虹貓協會合作,在台南總店及高雄分店提供平台,收容飼主不要的貓咪,並供民眾認養。他認為,法院判李念龍1年半僅是輕懲,應依修正後的動物保護法祭出更重罰則,以儆效尤。

他說,貓咪已走入千萬家庭,成為許多民眾心愛的寵物,甚至宛若家庭成員之一,但虐貓案件如今仍層出不窮,虐殺貓咪在愛貓人士眼中,猶如謀殺朋友一樣可惡,法官應對虐貓人士處以較適當的刑期,否則難遏阻虐貓歪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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